一般是5%,国企会高些,还有事业单位也会高些
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473元的五倍,即17365元。若职工上一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其中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780元/月;周至县、户县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730元/月;蓝田县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
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超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