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2、再简单地说,住房公积金就像银行存款,只不过是个人和单位共同存款,在你缴纳的同时单位也会以同等的金额缴纳一份,两份都将记入你个人存款的账户中,成为你的个人财产,你不缴纳单位也不能给你。当然,取款就不像银行存款那么简单了,必须具备上述条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