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手续有:
1.首先,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领取《包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经单位初审后在上面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持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向“中心”业务受理部门提出申请;“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无误后,当场受理。
3.经提取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将公积金余额直接打入职工的联名卡内。
4.职工申请提取或向异地转移公积金的,都需要填写《包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可带上相关手续到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大厅、各旗县管理部领取,或从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