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在市城区购房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50万元,对购买普通住房的双职工缴存户,调整至60万元。
2、对在南昌县、新建县、湾里区购房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40万元,对购买普通住房的双职工缴存户,调整至45万元。
3、对在安义县、进贤县购房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30万元,对购买普通住房的双职工缴存户,调整至35万元。
二、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下调0.20个百分点,从4.20%调整为4.00%;五年期以上下调0.20个百分点,从4.70%调整为4.50%。
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总额之和×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贷款年限 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按不同贷款期限确定,1至10年为35%,11至30年为40%。 月工资总额=个人帐户上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率+个人缴存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