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户口随迁流程是怎样的

2024-06-09 14:46:09 (36分钟前 更新) 183 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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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随迁入户须知
  一、夫妻随迁入户
  (一)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夫妻分居满三年;
  2、申请随迁人员必须是无业人员,不属在职干部、职工;
  3、该户内未发生过超生事实。
  (二)须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下列材料:
  1、结婚证;
  2、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
  3、拟迁入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申请人属非农业(居民)户口的,提供户口所在地镇或街道办事处当年出具的无业证明;
  5、携带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子女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二、老人随子女入户
  (一)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必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一并提出申请;
  2、老人身边无子女;
  3、凡多子女的申请人,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处理;
  4、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在深圳有房屋产权。
  (二)须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下列材料:
  1、老人及其全部子女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老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3、老人或被投靠人在深圳的房产证明。
  三、子女随父母入户
  (一)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未成年子女;
  2、父母双方或一方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3、该户内未发生过超生事实。
  (二)须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下列材料:
  1、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迁入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父或母迁入深圳时的批准证明材料;
  5、超过18周岁但未满20周岁的成年子女,须提交仍在普通中学阶段就读的在校证明。
  四、申请程序
  由申请人向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当年入户指标数统一排队审批。
深圳随迁入户须知
  一、夫妻随迁入户
  (一)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夫妻分居满三年;
  2、申请随迁人员必须是无业人员,不属在职干部、职工;
  3、该户内未发生过超生事实。
  (二)须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下列材料:
  1、结婚证;
  2、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
  3、拟迁入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申请人属非农业(居民)户口的,提供户口所在地镇或街道办事处当年出具的无业证明;
  5、携带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子女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二、老人随子女入户
  (一)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必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一并提出申请;
  2、老人身边无子女;
  3、凡多子女的申请人,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处理;
  4、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在深圳有房屋产权。
  (二)须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下列材料:
  1、老人及其全部子女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老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3、老人或被投靠人在深圳的房产证明。
  三、子女随父母入户
  (一)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未成年子女;
  2、父母双方或一方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3、该户内未发生过超生事实。
  (二)须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下列材料:
  1、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迁入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父或母迁入深圳时的批准证明材料;
  5、超过18周岁但未满20周岁的成年子女,须提交仍在普通中学阶段就读的在校证明。
  四、申请程序
  由申请人向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当年入户指标数统一排队审批。
大头的陈小晶 2024-06-09
所需资料(所有复印资料样本我在后面都有样本,你们参照我的样本复印就OK了.)
(1)入户申请审批表:网上可以下载,也可以到派出所户口管理科现场填写。为了安全,建议直接到派出所填写,免得到时不行,因为我办理的过程中看了一下,东门派出所与东晓派出所关于入户申请表的填写要求还是有一点点区别的,所以我这里建议各位直接到派出所现场填。不会的就直接咨询办事警官,现场解决,填对为止.
(2)双方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要求:全部用A4纸复印,先复印主页(就是有户主姓名这一页);再复印副页,就是本人页(也就是登记本人户口信息的这一页(也叫“常住人口登记卡”的本人页)。要分开复印,一张A4纸复印一页,都要竖向复印,不能复印成横向的。(后面所说的所有的复印件都要竖向复印,不能复印成横向的(我认为这也是合理的,因为入户申请表格是竖向的,所以其他资料也要复印成竖向的,审阅的时候也方便)。夫妻双方的都要复印,复印要求都是一样的。(另外说明一下,我在网上看信息的时候,有前辈说户口本的几个要求,我再重申一下,就是:1.  双方户口簿都变更成“已婚”;2.  申请调入一方的户口簿在服务处所和职务一栏空 白(我想是因为要求的是无业的原因)
(3)双方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要求:  全部用A4纸复印.竖向;如果是第一代身份证只要复印正面就行了;如果是二代身份证就要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面(竖向,正面左,背面右平行复印(主要原因是二代身份证的有效期在背面,所以要正反面复印,这也是二代身份证的一大缺点吧).  
(4)结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要求:全部用A4纸复印,竖向.先复印第一页,就是盖了登记机关印章的这一页;再复印有照片的这一页.都要分开复印(复印其中一方的就行了,如果不放心就两人的一起复印了,免得到时有特别的要求.)  
(5)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不需要复印件,但为了以防万一,建议都要复印几份保存)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比较复杂.我要跟各位详细说明办理过程:
首先,这个证明是由深圳市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出具的,是一个用于办理夫妻随迁入户的专用计划生育证明,不是我们通常所看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流程是这样的:
1.投靠人(就是想要将户口迁入深圳的那个人)要到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就是“老家”)去办理一个计划生育证明书,而且是需要二级证明的那种(就是要有老家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属一级)和(街道办或者乡镇政府计生办,属二级)这两个章。这种证明应该是有固定格式的,是专门用于招工调干提职升迁户口迁移的。所以各位要麻烦一下老家的父母亲戚问清楚。
2.收到这个计划生育证明后先复印几份留存。然后拿着复印件及原件、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被投靠人(就是夫妻中属深圳户口的那个人)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所属的街道办计生科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如果被投靠人没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就拿着这堆资料先到街道办的社区办事处先办一个服务证;补充一下,如果被投靠人是女方且无服务证的要先到社区办事处拿一个孕检介绍信到所属计划生育孕检部门去做一个孕检,然后才是上面那些材料去办服务证。)这个OK了。
(6)无业证明:收原件.可以自己留几份复印件.无业证明需要由投靠人“老家”的街道办或者乡镇政府出具。我的是由老家的镇上的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的章,现在很多乡镇都有这个部门。格式一定要按照我后面所述的要求填写,否则要退件的,可以打印,也可以手写。
2.以上资料备齐之后,就到被投靠人所属派出所户籍管理科提出申请即可了.要求是被投靠人亲自去的,最好夫妻双方一起去.派出所周一至周五上班,早上9:00-12:00;下午2:00-6:00.周六有便民服务(早上10:00-11:30;下午3:00-4:30)可以去办.派出所收了资料后会给个回执的,然后你要做的就是等了.
三、所有一套资料样本(梁山伯(男)申请随迁,祝英台(女)是被投靠人)
   1.入户申请书(自己到派出所去填吧)
   2.双方的户口本复印件
   3.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只说二代的)
   4.其中一方的结婚证复印件
   5.深圳市的计生证明原件
   6.投靠人无业证明原件:
 
               证        明
     我辖区居民****,**,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省**市****居委会宿舍。
梁山伯从    年    月开始失业至今,是无业居民。
     特此证明
                                   **************部门
                                                                       年    月    日
所需资料(所有复印资料样本我在后面都有样本,你们参照我的样本复印就OK了.)
(1)入户申请审批表:网上可以下载,也可以到派出所户口管理科现场填写。为了安全,建议直接到派出所填写,免得到时不行,因为我办理的过程中看了一下,东门派出所与东晓派出所关于入户申请表的填写要求还是有一点点区别的,所以我这里建议各位直接到派出所现场填。不会的就直接咨询办事警官,现场解决,填对为止.
(2)双方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要求:全部用A4纸复印,先复印主页(就是有户主姓名这一页);再复印副页,就是本人页(也就是登记本人户口信息的这一页(也叫“常住人口登记卡”的本人页)。要分开复印,一张A4纸复印一页,都要竖向复印,不能复印成横向的。(后面所说的所有的复印件都要竖向复印,不能复印成横向的(我认为这也是合理的,因为入户申请表格是竖向的,所以其他资料也要复印成竖向的,审阅的时候也方便)。夫妻双方的都要复印,复印要求都是一样的。(另外说明一下,我在网上看信息的时候,有前辈说户口本的几个要求,我再重申一下,就是:1.  双方户口簿都变更成“已婚”;2.  申请调入一方的户口簿在服务处所和职务一栏空 白(我想是因为要求的是无业的原因)
(3)双方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要求:  全部用A4纸复印.竖向;如果是第一代身份证只要复印正面就行了;如果是二代身份证就要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面(竖向,正面左,背面右平行复印(主要原因是二代身份证的有效期在背面,所以要正反面复印,这也是二代身份证的一大缺点吧).  
(4)结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要求:全部用A4纸复印,竖向.先复印第一页,就是盖了登记机关印章的这一页;再复印有照片的这一页.都要分开复印(复印其中一方的就行了,如果不放心就两人的一起复印了,免得到时有特别的要求.)  
(5)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不需要复印件,但为了以防万一,建议都要复印几份保存)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比较复杂.我要跟各位详细说明办理过程:
首先,这个证明是由深圳市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出具的,是一个用于办理夫妻随迁入户的专用计划生育证明,不是我们通常所看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流程是这样的:
1.投靠人(就是想要将户口迁入深圳的那个人)要到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就是“老家”)去办理一个计划生育证明书,而且是需要二级证明的那种(就是要有老家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属一级)和(街道办或者乡镇政府计生办,属二级)这两个章。这种证明应该是有固定格式的,是专门用于招工调干提职升迁户口迁移的。所以各位要麻烦一下老家的父母亲戚问清楚。
2.收到这个计划生育证明后先复印几份留存。然后拿着复印件及原件、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被投靠人(就是夫妻中属深圳户口的那个人)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所属的街道办计生科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如果被投靠人没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就拿着这堆资料先到街道办的社区办事处先办一个服务证;补充一下,如果被投靠人是女方且无服务证的要先到社区办事处拿一个孕检介绍信到所属计划生育孕检部门去做一个孕检,然后才是上面那些材料去办服务证。)这个OK了。
(6)无业证明:收原件.可以自己留几份复印件.无业证明需要由投靠人“老家”的街道办或者乡镇政府出具。我的是由老家的镇上的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的章,现在很多乡镇都有这个部门。格式一定要按照我后面所述的要求填写,否则要退件的,可以打印,也可以手写。
2.以上资料备齐之后,就到被投靠人所属派出所户籍管理科提出申请即可了.要求是被投靠人亲自去的,最好夫妻双方一起去.派出所周一至周五上班,早上9:00-12:00;下午2:00-6:00.周六有便民服务(早上10:00-11:30;下午3:00-4:30)可以去办.派出所收了资料后会给个回执的,然后你要做的就是等了.
三、所有一套资料样本(梁山伯(男)申请随迁,祝英台(女)是被投靠人)
   1.入户申请书(自己到派出所去填吧)
   2.双方的户口本复印件
   3.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只说二代的)
   4.其中一方的结婚证复印件
   5.深圳市的计生证明原件
   6.投靠人无业证明原件:
 
               证        明
     我辖区居民****,**,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省**市****居委会宿舍。
梁山伯从    年    月开始失业至今,是无业居民。
     特此证明
                                   **************部门
                                                                       年    月    日
世唯装饰 2024-06-07
深圳迁户口流程如下:
             (一)对于因结婚、离婚、父母子女互相并户、购房迁居三类原因提出的移居申请,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凭当事人书面申请表及有关证件文书直接办理。在父母有房产但无深户,其成年子女实际居住该房产内的特殊情况下,可参照办理。夫妻离异后搬出一方申请市内移居的,应当由本人亲自办理;符合条件移出,另一方拒不提供户口簿的,迁入所户籍民警直接通知教育后可以办理,无法联系的可以直接办理。
  (二)对于非配偶、非父母子女关系的其他亲属、朋友以“实际居住共同生活”为由提出的迁入他人家庭户的市内移居申请,必须在入住满1个月后方可提出书面申请。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凭申报表直接受理,并须由户主到所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仅适用于家庭户,一个成年人一份,可以填报随同的未成年子女),在该声明上,须由社区警务室加具核实意见。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工作,同意迁入的由户籍民警直接办理,办理时必须面见迁入者本人。
  (三)实际居住条件消失后(即房产被拆迁、查封、扣押、收回、转让或搬离的等情形),原户口在该址的人员应当主动向辖区派出所户籍民警申报办理迁出手续,无迁入(自立)家庭户、集体户条件的,迁入本所代管户。
  (四)集体户户内成员因单位变动的,应当及时办理市内移居。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凭申报表、原单位及现单位证明及户口簿当事人内页直接办理。集体户内成员离职且无新的接收单位的或者下落不明的,单位集体户管理员或户主应当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告,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通知动员迁出或凭单位证明将其及其监护的未成年人迁入代管户。
  (五)集体户因单位注册登记备案地址变更的应当整户移居。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凭该单位填报的《深圳市集体户管理有关事项申请表》及有关证件文书直接办理;单位迁走后,应当及时变更工商登记资料,集体户应当整户移居。
  (六)在本市范围内因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需要迁移户口的。一律由拟迁入所受理,填《申请入户审批表》,提供养父母户口身份证件及标准身份证近期照片各一张、收养或解除收养文书、被收养人、生父母的户口身份证件(如有)及标准身份证近期照片各一张作为申请材料;报分局人口科批准后方可办理,分局人口科审核中认为该收养或解除收养行为违反有关收养法规或程序的,或者有其他疑义的,应当报市局业务主管部门。凡本市范围内养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先办理并户。“助养”、“寄养”等原因不得用于办理户口移居。
  (七)移入时因居住在自有合法房产内,要求在该址落户的,而该址内已落有他人户口的(指房产转让等情形),派出所可给予受理,使用同样的住址、门牌,同时在两次动员(15天后)可将原户迁入本所代管户;如无法通知,可当场迁入代管户。
  其他:对于按规定不主动移出、移入、分户、合户的,在市局、分局、派出所业务民警受理的各项与户政和人口管理有关的行政事务中予以暂缓受理办理,明确要求当事人履行相关义务后方可受理办理;被监外执行的人员及辖区公安派出所认为不宜迁移的人员确需迁移户口的,须由辖区派出所报分局人口科批准后方可办理。
  各派出所接到有关申请后,需详细核对证明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一般当场办理;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弄虚作假的,不予申请并没收申请材料。
深圳迁户口流程如下:
             (一)对于因结婚、离婚、父母子女互相并户、购房迁居三类原因提出的移居申请,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凭当事人书面申请表及有关证件文书直接办理。在父母有房产但无深户,其成年子女实际居住该房产内的特殊情况下,可参照办理。夫妻离异后搬出一方申请市内移居的,应当由本人亲自办理;符合条件移出,另一方拒不提供户口簿的,迁入所户籍民警直接通知教育后可以办理,无法联系的可以直接办理。
  (二)对于非配偶、非父母子女关系的其他亲属、朋友以“实际居住共同生活”为由提出的迁入他人家庭户的市内移居申请,必须在入住满1个月后方可提出书面申请。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凭申报表直接受理,并须由户主到所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仅适用于家庭户,一个成年人一份,可以填报随同的未成年子女),在该声明上,须由社区警务室加具核实意见。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工作,同意迁入的由户籍民警直接办理,办理时必须面见迁入者本人。
  (三)实际居住条件消失后(即房产被拆迁、查封、扣押、收回、转让或搬离的等情形),原户口在该址的人员应当主动向辖区派出所户籍民警申报办理迁出手续,无迁入(自立)家庭户、集体户条件的,迁入本所代管户。
  (四)集体户户内成员因单位变动的,应当及时办理市内移居。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凭申报表、原单位及现单位证明及户口簿当事人内页直接办理。集体户内成员离职且无新的接收单位的或者下落不明的,单位集体户管理员或户主应当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告,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通知动员迁出或凭单位证明将其及其监护的未成年人迁入代管户。
  (五)集体户因单位注册登记备案地址变更的应当整户移居。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凭该单位填报的《深圳市集体户管理有关事项申请表》及有关证件文书直接办理;单位迁走后,应当及时变更工商登记资料,集体户应当整户移居。
  (六)在本市范围内因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需要迁移户口的。一律由拟迁入所受理,填《申请入户审批表》,提供养父母户口身份证件及标准身份证近期照片各一张、收养或解除收养文书、被收养人、生父母的户口身份证件(如有)及标准身份证近期照片各一张作为申请材料;报分局人口科批准后方可办理,分局人口科审核中认为该收养或解除收养行为违反有关收养法规或程序的,或者有其他疑义的,应当报市局业务主管部门。凡本市范围内养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先办理并户。“助养”、“寄养”等原因不得用于办理户口移居。
  (七)移入时因居住在自有合法房产内,要求在该址落户的,而该址内已落有他人户口的(指房产转让等情形),派出所可给予受理,使用同样的住址、门牌,同时在两次动员(15天后)可将原户迁入本所代管户;如无法通知,可当场迁入代管户。
  其他:对于按规定不主动移出、移入、分户、合户的,在市局、分局、派出所业务民警受理的各项与户政和人口管理有关的行政事务中予以暂缓受理办理,明确要求当事人履行相关义务后方可受理办理;被监外执行的人员及辖区公安派出所认为不宜迁移的人员确需迁移户口的,须由辖区派出所报分局人口科批准后方可办理。
  各派出所接到有关申请后,需详细核对证明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一般当场办理;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弄虚作假的,不予申请并没收申请材料。
四叶细辛 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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