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土地流转,都是针对集体土地而言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已成为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当前,一些地方、部门出于廉价和方便占用农地之目的,将它当作什么东西都装的筐,使集体土地流转出现了严重的异化现象,主要表现在:有的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甚至采取高压手段,以至动用国家机器,强迫流转,严重侵犯了农民的承包经营权;有的把土地流转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吃喝玩乐的小金库,不惜手段与民争利,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有的强行将农户的承包地长时间、大面积转租给企业经营,严重影响了农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有的为了大幅度地降低建设成本,并方便快捷地取得占用大量农地之目的,以集体土地流转机制或者入股制取代国家征地制;有的为了降低开发成本,更多地招商引资,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并强迫农民长时间、低价出让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