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
1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2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
3 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
4 修建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
5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
6道路绿化应远近期结合。
7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