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法是怎样的

2024-05-29 10:34:50 (31分钟前 更新) 153 2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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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楼距:楼高的0.7倍,此为南北朝向排列的楼房间距,若东西向则为0.5倍。如前排房屋的高度为20米,那么后排房屋距离前排房屋要有14米才符合要求。
2、采光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获取适度光源的权利,是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采光权是一种相邻权。对此,我国《民法通则》
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对于住宅采光的标准,建设部《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修改本)第5条规定,住宅日照应符合如下标准:大寒日不少于2小时,冬至日不少1小时,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你的采光权与楼层无关,只与光照时间1/2有关。现在的测定仪器可以在任意有太阳光直射的一天测算出冬至日的光照时间,不足可申请赔偿,    但不一定有权利调换呀。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你好,
1、楼距:楼高的0.7倍,此为南北朝向排列的楼房间距,若东西向则为0.5倍。如前排房屋的高度为20米,那么后排房屋距离前排房屋要有14米才符合要求。
2、采光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获取适度光源的权利,是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采光权是一种相邻权。对此,我国《民法通则》
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对于住宅采光的标准,建设部《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修改本)第5条规定,住宅日照应符合如下标准:大寒日不少于2小时,冬至日不少1小时,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你的采光权与楼层无关,只与光照时间1/2有关。现在的测定仪器可以在任意有太阳光直射的一天测算出冬至日的光照时间,不足可申请赔偿,    但不一定有权利调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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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guangsnow 2024-05-29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居住的要求提高,设计更高水准的住宅成为规划、建筑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的共同任务。本文从规划设计原则以及设计方法等几个方面对居住区的设计提出了一些探讨意见。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居住的要求提高,设计更高水准的住宅成为规划、建筑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的共同任务。本文从规划设计原则以及设计方法等几个方面对居住区的设计提出了一些探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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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瓦底卡Fs 2024-05-19
1.符合规划条件的要求,例如道路及边界的退线、建筑限高、容积率、绿化率、停车位等。
2.符合规范的要求,例如消防、人防、市政等要求。
3.符合甲方的要求,例如风格、美学、朝向等。
主要规范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等。
1.符合规划条件的要求,例如道路及边界的退线、建筑限高、容积率、绿化率、停车位等。
2.符合规范的要求,例如消防、人防、市政等要求。
3.符合甲方的要求,例如风格、美学、朝向等。
主要规范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等。
蓝色晚风blue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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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哪位可以说说

电视背景墙准备放到次卧那面墙上,玄关怎么放,沙发靠在主卧那边墙,侧面对着厕所门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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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遵循下列哪几项原则(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遵循下列哪几项原则?( )
A.方便居民生活
B.配备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设施
C.提高容积率和覆盖率,以达到一定的开发效益
D.合理组织居住区的各类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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