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定中国从新石器时代起各历史时期陶瓷烧制的时间、地区、窑口、窑系及辨明真伪的工作。鉴定陶瓷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鉴定工作者凭实践中获得的鉴别能力,吸取前辈经验,参考文献与图像来进行鉴定的传统方法;另一种是科技工作者运用分析、化验、测示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鉴定的方法。
传统的方法以目测为主要手段。考古发掘出的陶瓷,要对地层、墓葬形式、葬式和同出土的其它实物进行综合分析并与已有科学定论的遗址、窑址、墓葬出土的陶瓷进行器物排队和分析比较,同时参考考古发掘报告和专门著作后作出判断。鉴定传世陶瓷,首先要吸收考古学的科学研究成果,选择有可靠地层、年代的文化遗址、窑炉遗址、墓葬出土的陶或瓷器(包括标本、残器)作标准器,也可用经过验证的陶瓷器作标准器,与需作鉴定的陶瓷的胎质、器形、装饰、成型工艺、装烧、釉彩、纹片、纹样、铭款,乃至手感轻重、敲击音响等各方面,作综合的观察和验证,有时还需参阅鉴定陶瓷专著、考古学著作、陶瓷史、历代纪年史、地方志和笔记杂著、图录图片等资料。
鉴定新石器时代的陶器,需首先了解我国各地区出现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化遗址及出土陶器的胎质、成型工艺、窑炉装烧、器形装饰等特点。如黄河流域早期的河南新郑裴李岗文化,陶器为手制,以椭圆形波弧纹深腹盂为典型;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陶器,泥条盘筑、慢轮修坯成型,外表彩绘,以彩饰盆罐和尖底水瓶为典型;长江流域河姆渡文化,陶器为手制的夹炭黑陶,以三足器为典型; 山东、苏北一带大汶口文化和其继承者龙山文化,制陶由慢轮修坯到快轮拉坯成型,陶器匀薄规整。典型器如大汶口的白陶鬶和龙山文化的蛋皮黑陶杯、罐。此时期窑炉为升焰型,温度不高,陶器因受热不匀出现生烧和窑裂,废品率高。进入阶级社会以后,陶器渐为铜、漆、瓷器取代,除特制大型器和建筑材料外,实用价值渐居次要地位。各时期陶器的器形与装饰,均受其他器物影响,尤其是瓷器。
鉴定瓷器与鉴定陶器一样,鉴定工作者必须熟悉各地区、各窑口或窑系瓷器的胎、釉、装饰等方面的特点。如磁州窑白地绘黑彩,耀州窑刻划花,定窑印花,德化窑瓷塑。同时又不可忽视因技术交流、相互摹仿和时代艺术风格诸因素,造成不同地区、不同窑口的瓷器在器形、纹饰、釉彩等方面出现的相同和相近之处,如宋元之际形成的磁州窑系、耀州窑系、龙泉窑系。另外还应注意到铜器、漆木器、金属器以及绘画、雕塑、织绣,对陶瓷的器形、装饰、纹样等方面的影响。
瓷器的精与粗,取决原料和对原料的加工,也因成型工艺及窑炉焙烧诸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如南宋官窑瓷因瓷土含铁量高,便出现“紫口铁足”。明曹昭的《格古要论》说定窑瓷“土脉细,色白而滋润者贵,质粗而色黄者价低”。明永乐时的脱胎瓷,因瓷土质优,淘炼工细,坯体旋削技术高,窑炉温度和还原气氛适宜而萤白如蛋皮。因此观察胎质的精与粗及其变化,是鉴定工作的一个方面。
不同时代,不同窑口或窑系烧制的瓷器,大体符合器形演变的规律。琢器类的瓶、壶、罐由低矮向挺拔发展,如鸡头壶:西晋时小头短颈、鼓腹平底;东晋则鸡冠、壶身加高,颈部加长,出现鸡尾形执柄;南朝冠与身更高,颈部较前更长,执柄高过壶口;隋代则鸡首昂起,挺胸作打鸣状,身更瘦长,柄端有龙形贴饰。圆器类碗、碟、盘的足部,由实饼向假圈足、再向经过抠旋的圈足演变。因此,分析瓷器器足的高、低、深、浅、撇、敛、施釉情况,掌握器形的演变规律,是瓷器鉴定的重要依据。
装烧方法不同,瓷器上留下的痕迹明显不同,如汝窑瓷因底部满釉支烧,留下细小的芝麻挣钉痕;定窑碗、碟因覆烧而芒口;叠烧的瓷器,则内底有支垫痕及刮釉涩圈。装烧方法留下的痕迹,是瓷器鉴定时不可忽略的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