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总的标准就是“安全、经济、灵活、可靠”,所有规程都是在这四个要求基础下演变出来的;
关于城市配电的要求,最近的就是“zdfmars先生”说的《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要网上也能查到;为了“安全、经济、灵活、可靠”,在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采取“n-1”方式备用,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如针对电源可能出现的问题,采用双电源,针对变压器可能的问题,采用双变压器等,当地供电企业的要求也是有其合理性的;
是否需要如此可靠的供电性,还与你的供电要求有关,如果你的电梯、照明等设备对连续供电的要求不高,是可以停一下电的,停电后还有“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是可以对供电设施进行适当精减的,决定权在用户自己而非供电企业;
但从我个人的观点,在建设的初期,简单建设不如完备建设,一旦运行中出现问题,再停下来进行改造,是最不合算的;从设备的“全寿命管理”角度去分析,增大建设初期的投资,是最明智的选择。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