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标准

2024-06-12 07:15:45 (44分钟前 更新) 339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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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说明:1.0.1  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和加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本规范不包括混凝土结构设计、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
说明:1.0.2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混凝土结构工程包括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本规范所指混凝土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范围一致。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在《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五章、《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1.0.3  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1.0.3  本规范是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最低要求,应严格遵守。因此,承包合同(旭质量要求等)和工程技术文件(如设计文件、企业标准、施工技术方案等)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当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高于本规范的规定时,验收时应以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为准。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
说明:1.0.4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了房屋建筑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本规范是根据该标准规定的原则编写的,适用于该标准“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验收。执行本规范时,尚应遵守该标准的相关规定。
1.0.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5  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施工项目设计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综合性强、牵涉面广,不仅有原材料方面的内容(如水泥、钢筋等),尚有半成品、成品方面的内容(如构配件、预应力锚具等),也与其他施工技术和质量评定方面的标准密切相关。因此,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遵照执行;凡本规范无规定者,尚应按照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
1      总      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说明:1.0.1  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和加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本规范不包括混凝土结构设计、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
说明:1.0.2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混凝土结构工程包括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本规范所指混凝土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范围一致。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在《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五章、《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1.0.3  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1.0.3  本规范是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最低要求,应严格遵守。因此,承包合同(旭质量要求等)和工程技术文件(如设计文件、企业标准、施工技术方案等)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当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高于本规范的规定时,验收时应以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为准。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
说明:1.0.4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了房屋建筑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本规范是根据该标准规定的原则编写的,适用于该标准“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验收。执行本规范时,尚应遵守该标准的相关规定。
1.0.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5  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施工项目设计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综合性强、牵涉面广,不仅有原材料方面的内容(如水泥、钢筋等),尚有半成品、成品方面的内容(如构配件、预应力锚具等),也与其他施工技术和质量评定方面的标准密切相关。因此,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遵照执行;凡本规范无规定者,尚应按照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
julielovecat 2024-06-12
钢筋混凝土结构在土木工程中的应用范围极广,各种工程结构都可采用钢筋混凝土建造。钢筋混凝土结构在原子能工程、海洋工程和机械制造业的一些特殊场合,如反应堆压力容器、海洋平台、巨型运油船、大吨位水压机机架等,均得到十分有效的应用,解决了钢结构所难于解决的技术问题。
1、在施工缝处继续灌注砼时,如间歇时间超过规定,则按施工缝处理,在砼抗压强度不小于1.2Mpa时,才允许继续灌注。
2、在已硬化的砼表面上继续灌注砼前,除掉表面水泥薄膜和松动碎石或软弱砼层,并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残留在砼表面的水予清除。
3、在浇注前,施工缝宜先铺抹水泥浆一层。
治理方法:当表面缝隙较细时,可用清水将裂缝冲洗干净,充分湿润后抹水泥浆。对夹层的处理慎重。补强前,先搭临时支撑加固后,方可进行剔凿。将夹层中的杂物和松软砼清除,用清水冲洗干净,充分湿润,再灌注,采用提高一级强度等级的细石砼捣实并认真养护。
钢筋混凝土结构在土木工程中的应用范围极广,各种工程结构都可采用钢筋混凝土建造。钢筋混凝土结构在原子能工程、海洋工程和机械制造业的一些特殊场合,如反应堆压力容器、海洋平台、巨型运油船、大吨位水压机机架等,均得到十分有效的应用,解决了钢结构所难于解决的技术问题。
1、在施工缝处继续灌注砼时,如间歇时间超过规定,则按施工缝处理,在砼抗压强度不小于1.2Mpa时,才允许继续灌注。
2、在已硬化的砼表面上继续灌注砼前,除掉表面水泥薄膜和松动碎石或软弱砼层,并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残留在砼表面的水予清除。
3、在浇注前,施工缝宜先铺抹水泥浆一层。
治理方法:当表面缝隙较细时,可用清水将裂缝冲洗干净,充分湿润后抹水泥浆。对夹层的处理慎重。补强前,先搭临时支撑加固后,方可进行剔凿。将夹层中的杂物和松软砼清除,用清水冲洗干净,充分湿润,再灌注,采用提高一级强度等级的细石砼捣实并认真养护。
落叶无声2015 2024-05-31
钢筋混凝土密度:钢筋混凝土密度主要指的是混凝土的密度。混凝土的密度需按照一定比例配置。而配置对混凝土所用的水泥也有一定要求。焊接接头距钢筋弯曲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也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距处。  第3.4.7条  直接承受中、重级工作制吊车的构件中,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接头,也不宜采用焊接接头,且不得在钢筋上焊有任何附件(端头锚固除外)。  如设计允许采用闪光对焊,对非预应力筋和预应力筋均应除去焊接的毛刺和卷边。在钢筋直径的45倍区段范围内,焊接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不得超过25%。  需要进行疲劳验算的构件,不得采用有焊接接头的冷拉Ⅳ级钢筋。  第3.4.8条  装配式框架结构预制柱的钢筋接头,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3.4.8的规定。  注:焊缝长度参照《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84)规定。  第3.4.9条  焊接网和焊接骨架的焊点,应按设计要求施焊,当设计无要求时,遇有下列情况,钢筋相交点可不必全部焊接:  一、当焊接网的受力钢筋为Ⅱ级钢筋时,网内焊点的数目和位置,可根据运输和安装条件决定;  二、当焊接网的受力钢筋为Ⅰ级或冷拉Ⅰ级钢筋时,如焊接网只有一个方向为受力钢筋,网端边缘的两根锚固横向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必须焊接;如焊接网的两个方向增多为受力钢筋,则沿网四周边缘的两根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均应焊接,其余的相交点,可根据运输和安装条件决定;  三、当焊接网的受力钢筋为冷拔低碳钢丝,而另一方向的钢筋间距小于100毫米时,除网两端边缘的两根锚固横向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必须焊接外,中间部分的焊点距离可增大至250毫米。  注:  承受重复荷载并需进行疲劳验算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的非预应力筋,不得采用焊接网及焊接骨架。  第3.4.10条  焊接网和焊接骨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规定。  第五节  钢筋的绑扎与安装    第3.5.1条  钢筋的绑扎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钢筋的交叉点应采用铁丝扎牢;  
二、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的相交点可相隔交错扎牢,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不位移。双向受力的钢筋,须全部扎牢;  三、梁和柱的箍筋,除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与受力钢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  四、柱中的竖向钢筋搭接时,角部钢筋的弯钩应与模板成45°(多边形柱为模板内角的平分角:圆形柱应与模板切线垂直);中间钢筋的弯钩应与模板成90°。如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浇筑小型截面柱时,弯钩与模板的角度最小不得小于15°。  第3.5.2条  绑扎网和绑扎骨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5.2的规定。  绑扎网和绑扎骨架的允许偏差  表3.5.2      第3.5.3条  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搭接长度的末端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变矩处;  二、受拉区域内,Ⅰ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Ⅱ、Ⅲ级钢筋可不做弯钩;  三、直径等于和小于12毫米的受压Ⅰ级钢筋的末端,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受力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0倍;  四、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钢筋混凝土密度:钢筋混凝土密度主要指的是混凝土的密度。混凝土的密度需按照一定比例配置。而配置对混凝土所用的水泥也有一定要求。焊接接头距钢筋弯曲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也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距处。  第3.4.7条  直接承受中、重级工作制吊车的构件中,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接头,也不宜采用焊接接头,且不得在钢筋上焊有任何附件(端头锚固除外)。  如设计允许采用闪光对焊,对非预应力筋和预应力筋均应除去焊接的毛刺和卷边。在钢筋直径的45倍区段范围内,焊接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不得超过25%。  需要进行疲劳验算的构件,不得采用有焊接接头的冷拉Ⅳ级钢筋。  第3.4.8条  装配式框架结构预制柱的钢筋接头,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3.4.8的规定。  注:焊缝长度参照《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84)规定。  第3.4.9条  焊接网和焊接骨架的焊点,应按设计要求施焊,当设计无要求时,遇有下列情况,钢筋相交点可不必全部焊接:  一、当焊接网的受力钢筋为Ⅱ级钢筋时,网内焊点的数目和位置,可根据运输和安装条件决定;  二、当焊接网的受力钢筋为Ⅰ级或冷拉Ⅰ级钢筋时,如焊接网只有一个方向为受力钢筋,网端边缘的两根锚固横向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必须焊接;如焊接网的两个方向增多为受力钢筋,则沿网四周边缘的两根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均应焊接,其余的相交点,可根据运输和安装条件决定;  三、当焊接网的受力钢筋为冷拔低碳钢丝,而另一方向的钢筋间距小于100毫米时,除网两端边缘的两根锚固横向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必须焊接外,中间部分的焊点距离可增大至250毫米。  注:  承受重复荷载并需进行疲劳验算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的非预应力筋,不得采用焊接网及焊接骨架。  第3.4.10条  焊接网和焊接骨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规定。  第五节  钢筋的绑扎与安装    第3.5.1条  钢筋的绑扎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钢筋的交叉点应采用铁丝扎牢;  
二、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的相交点可相隔交错扎牢,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不位移。双向受力的钢筋,须全部扎牢;  三、梁和柱的箍筋,除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与受力钢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  四、柱中的竖向钢筋搭接时,角部钢筋的弯钩应与模板成45°(多边形柱为模板内角的平分角:圆形柱应与模板切线垂直);中间钢筋的弯钩应与模板成90°。如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浇筑小型截面柱时,弯钩与模板的角度最小不得小于15°。  第3.5.2条  绑扎网和绑扎骨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5.2的规定。  绑扎网和绑扎骨架的允许偏差  表3.5.2      第3.5.3条  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搭接长度的末端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变矩处;  二、受拉区域内,Ⅰ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Ⅱ、Ⅲ级钢筋可不做弯钩;  三、直径等于和小于12毫米的受压Ⅰ级钢筋的末端,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受力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0倍;  四、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童真记忆2008 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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