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4.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5.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三、电缆线路安装完毕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由于预埋件补遗、开孔、扩孔等需要而造成的建筑工修饰工作。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