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只要不是上述规定列举的,就可以抵扣。
结合你提的问题,如果办公家具属生产经营用,则可以抵扣。如果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如企业食堂、活动室等使用就不能抵扣。厕所刷严格意义上讲也属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所以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