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数码相机保修规定
1. 除非本规定做特殊说明的产品外,免费保修期限为自购买之日起一年时间。在按照用户使用手册及机内操作指南正常使用状态下,万一机器出现故障,请与任何一家佳能授权维修代理店人员联系。在请求修理时,请出示保修卡及购机发票。在未出示有效保修卡及购机发票的情况下,佳能授权维修代理店有权不给予保修。除保险、邮递、运送等杂费外,保修服务免费提供。
2. 数码相机执行国家”三包规定” (只仅限于在中国大陆地区购买的产品),但不提供上门服务。
3. 保修期内以下修理也将收费
3.1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2 购买后发生的,因摔下、进水、不适当存放等造成损坏的;
3.3 在非佳能授权维修代理店进行修理、改造、分解、清洁而造成的损坏的;
3.4 保修卡上未记载或涂改购买日期、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机身编号、发票号、用户名称、地址、电话,经销商名称或无销售店印章;
3.5 保修卡上记载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3.6 因未使用佳能推荐之附件或消耗品(电池、镜头、闪光灯、充电器、连线、适配器等)而引起损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