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条件如下:一、准入对象(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具有云岩、南明、小河、花溪、乌当、白云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常住户口。(二)申请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除符合上述条件外,侧重解决参加工作不满5年本科以上大学毕业生和单位职工的住房困难。(三)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上的单身家庭符合住房困难标准规定的,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和家庭收入标准由市人民政府规定,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二、面积困难标准租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一)下列房屋面积认定为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1.私有住房;2.承租的公有住房;3.已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拆迁安置住房;4.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达成拆迁安置协议的原住房面积;5.其他应认定为住房建筑面积的。(二)下列住房面积不认定为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1.集体宿舍或借住房;2.承租的私有住房;3.户口挂靠父母或子女,本人在外租私房居住二年以上的;4.兄弟姐妹的住房;5.其他不应认定为住房建筑面积的。三、收入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1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7634元;2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34540元;3人户以上(含3人户,包含未成年儿童)家庭收入年收入低于41451元。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