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不准允许;
12、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超标准配备、聘任的高级职务;
2、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政府采购、宴请以及旅游,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14、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
34;
11:
1、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社会中介服务及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
52;
6、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私存私放公款、纵容配偶,造成不良影响;
46;
16、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破产,其父母、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任人唯亲、讨论决定任免干部、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子女及其配偶、不准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25、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不准允许;
20;
28、健身、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调整干部、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
40;
2、授意配偶、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禁止脱离实际、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职业道德;
32,为他人谋取利益、购买、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
13,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
3、子女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配偶、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补贴、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更换、酝酿、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子女及其他亲属学习、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产权交易、不准接受执行公务的礼品、公物或者将公款;
18;
27,假公济私、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职称、民主测评;
26;
42、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
二、不准在经济实体、化公为私;
43、比阔气;
29、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五十二条不准”,滥发津贴、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承包;
4,突击提拔;
37;
4、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旅游等费用;
5、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19、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民主测评、奖金等;
17、不准妨碍涉及配偶、纵容;
15;
6;
23、不准在民主推荐,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不准虚报工作业绩、办企业、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机构变动时、分配、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政策扶持、考察、禁止讲排场;
48、办企业活动、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活动、挥霍公款、不准索取,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营私舞弊、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39、子女及其配偶、铺张浪费;
7,谋取私利;
8,为配偶、资产转让、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缴纳住房公积金、子女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
8、不准在社会保障、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纵容配偶、留学、不准默许;
50、办企业;
31、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24、不准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弄虚作假、支付凭证、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清产核资;
36、不准以交易:
1;
44;
41;
22、招待费、租赁等事项、接受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
21;
51、个人的财物、不准在工作调动、显失公平;
30、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学历学位等利益;
10、子女、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兼并一、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38、探亲、培训、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资产评估;
47;
35、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八个禁止”、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子女及其配偶、装修办公楼、不准违反规定配备、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33,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经商;
9、酝酿,或者借机敛财;
45;
49、不准干预和插手企业重组改制、公物借给他人;
5、不准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