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中国青年文艺学会区域规划调整的通知》,中国青年文艺学会区域规划调整领导小组自成立以来,在广征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提交了本次学会地区分会和分支机构的组织机构调整初步方案,方案经中国青年文艺学会第六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审议后现公布如下:
一、设立华北分会,辖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四省(市);
二、设立华东分会,辖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安徽五省(市);
三、设立东北分会,辖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区);
四、设立华中分会,辖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四省;
五、设立华南分会,辖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四省;
六、设立西南分会,辖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
七、设立西北分会,辖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宁夏五省(区)。
暂不设立港澳台分会。
在各省级行政区(直辖市)设立工作委员会,如华北分会驻北京市工作委员会,在地级市(区)设立办事处,如华北分会驻石家庄市办事处,县级(含)以下区域一般不设立分支机构,如有特殊需要的另行批复。各省级工委和地方办事处均直接接受所在地区分会的监督和管理,地方办事处接受所在省级工委的业务指导。除全国会员外,地方会员的会籍均由地区分会统一管理,均为地区分会会员,所有证件仍由学会颁发。
地区分会实行分会常委会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设有常委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主席团、秘书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创研部、学会纪检监察处驻分会纪检监察组,具体人员编制数为常委会不超过13人,常务理事会不超过20人,理事会若干人,主席团不超过10人,各部门不超过10人,驻会纪检监察组不超过5人,其他因工作需要设置的临时工作组成员旦饥测渴爻韭诧血超摩数额另行报批。
各省级工作委员会实行主任办公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具体人员编制为主任1名,副主任不超过5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外联委员、纪检委员、主任助理各1名,其他因工作需要设置的临时工作组成员数额另行报批。
各地方办事处实行主任办公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具体人员编制为主任1名,副主任不超过3名,组织干事、宣传干事、外联干事、纪检干事、主任助理各1名,其他因工作需要设置的临时工作组成员数额另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