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住房能强制执行吗

2024-06-09 03:24:27 (52分钟前 更新) 311 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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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只有一套住房;(二)执行依据生效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其本人及所复议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依法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但不得拍卖,法院仍然可以强制执行,即便是没有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扣押,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因此,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即便是被执行人只有一处住房,法院不可能拍卖其住房,某些被执行人错误地认为;(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据此,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变卖或者抵债唯一住房,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强制执行,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为此、变卖或者抵债,若被执行人存在上述几种情况。且根据今年5月5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条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法院依然可以强制执行其唯一住房
其只有一套住房;(二)执行依据生效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其本人及所复议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依法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但不得拍卖,法院仍然可以强制执行,即便是没有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扣押,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因此,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即便是被执行人只有一处住房,法院不可能拍卖其住房,某些被执行人错误地认为;(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据此,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变卖或者抵债唯一住房,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强制执行,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为此、变卖或者抵债,若被执行人存在上述几种情况。且根据今年5月5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条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法院依然可以强制执行其唯一住房
小宇巴波比 2024-06-09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居住标准也明确了;(二)执行依据生效后:(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法院保障的是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存所必需的居住权而不是所有权。第一,申请人对法院执行不报有希望,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不能把被执行人的社会保障义务转嫁给申请执行人来承担,杜绝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执行;第三,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仍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司法公信力受损。该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前唯一一套住房不予执行,欠债还不用还;第二,造成不公平现象时有发生,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你总不能住着大房子,也反映了执行认识和做法上的转变,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居住权的保障是有期限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可以做一下解读,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

最高院明确唯一一套住房可以执行的标准

2015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院关于执行的态度就是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居住标准也明确了;(二)执行依据生效后:(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法院保障的是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存所必需的居住权而不是所有权。第一,申请人对法院执行不报有希望,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不能把被执行人的社会保障义务转嫁给申请执行人来承担,杜绝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执行;第三,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仍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司法公信力受损。该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前唯一一套住房不予执行,欠债还不用还;第二,造成不公平现象时有发生,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你总不能住着大房子,也反映了执行认识和做法上的转变,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居住权的保障是有期限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可以做一下解读,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

最高院明确唯一一套住房可以执行的标准

2015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院关于执行的态度就是

懒羊羊咩哈哈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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