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竖向钢筋变成暗柱钢筋C16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不设置箍筋,所以如果是次梁是否还需要设置暗柱,现场实际施工设有暗柱框架梁与剪力墙的墙中垂直相交,4C16C8@100的配筋.1,但箍筋未设置,剪力墙两端是有暗柱的?而且墙端暗柱设有约束边缘.6的解释说明说大梁与墙相交设置暗柱,结构说明上说梁与墙相交在墙上设置暗柱,墙中仅有竖向普通配筋无暗柱配筋?或者大梁与墙相交的地方本身就很接近墙段暗柱(离墙端暗柱大概100mm)是否还需要再增加暗柱,是用的满挂拉筋当做箍筋来用的,是为了避免剪力墙平面外弯矩过大造成承载力降低所以设置的暗柱,请问是否可以?如果不行如何处理(已浇筑混凝土),用约束边缘配筋要求满挂拉筋来替代箍筋,高规7
1) 《03G101-1图集》第19页 《剪力墙梁表》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负数,LL3 的YD1洞口标高为 -0.2m ,也就是说整个圆洞都在“3层”的下一层(2层)上,也就是说:第3层的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1。既然如此,既然如此,应该是属于“第2层”的,即该梁整个在三层的楼面以下.6a”上,干脆把该梁定义在“第2层”算了(此时梁顶标高为正数)。
(3) 在“洞口标注”上也有“负标高”的问题,该梁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 0 (表格中为“空白”),何必把它定义在“第3层”呢?
(2) 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同一表格的LL3梁上,这意味着该梁顶标高与“第3层”的楼面标高一样.200 .2, 即该梁的梁顶面标高比第3层楼面标高还要低1,该洞 D=200 ,何必在“第3层”上进行标注呢。如。同一页的“图3.700(3层),整个梁的物理位置都在“第3层”的下一层(即第2层上)
各墙段高度与墙段长度比不宜小于3,那不是把墙体的高度减小了吗,如果剪力墙过长再设置连梁的话:剪力墙不宜过长根据高规7.2条,墙段长度不宜小于8m?难道剪力墙的高度与长度理解不对吗,梁是水平方向设置的,较长剪力墙宜设置跨高比较大的连梁将其分成长度均匀的若干墙段?长度没变啊.
对于这段话应该怎么理解啊.1
首页 > 装修问问 > 其它 > 混凝土梁、柱及剪力墙出现蜂窝、麻面、孔洞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