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Undefined index: del2 in /home1/wwwroot/ling/wap.haogu114.com/zhidao_view.php on line 23
武汉市公积金提取办法都有哪些-公积金装修-装修知道-北京好谷装修网

武汉市公积金提取办法都有哪些

2024-06-02 15:09:22 (25分钟前 更新) 222 5500

最新回答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下列几个步骤: 1.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其住房公积金开户行提出支取申请,填写《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章和个人章。 2.职工本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该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或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委托其他人代办手续的,职工本人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签名并注明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代办手续的,由单位指定代办人并出具委托书,代办人员办理手续时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提取公积金所需证明文件,在送审原件的同时,均需提供复印件交经办银行留存,作为经办银行与市房改委资金中心的结算依据。 4.经办银行受理支取申请后,应在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经办银行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盖章。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到经办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下列几个步骤: 1.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其住房公积金开户行提出支取申请,填写《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章和个人章。 2.职工本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该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或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委托其他人代办手续的,职工本人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签名并注明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代办手续的,由单位指定代办人并出具委托书,代办人员办理手续时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提取公积金所需证明文件,在送审原件的同时,均需提供复印件交经办银行留存,作为经办银行与市房改委资金中心的结算依据。 4.经办银行受理支取申请后,应在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经办银行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盖章。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到经办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贪吃的pinko酱 2024-06-02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下列几个步骤: 1.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其住房公积金开户行提出支取申请,填写《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章和个人章。 2.职工本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该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或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委托其他人代办手续的,职工本人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签名并注明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代办手续的,由单位指定代办人并出具委托书,代办人员办理手续时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提取公积金所需证明文件,在送审原件的同时,均需提供复印件交经办银行留存,作为经办银行与市房改委资金中心的结算依据。 4.经办银行受理支取申请后,应在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经办银行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盖章。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到经办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下列几个步骤: 1.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其住房公积金开户行提出支取申请,填写《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章和个人章。 2.职工本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该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或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委托其他人代办手续的,职工本人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签名并注明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代办手续的,由单位指定代办人并出具委托书,代办人员办理手续时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提取公积金所需证明文件,在送审原件的同时,均需提供复印件交经办银行留存,作为经办银行与市房改委资金中心的结算依据。 4.经办银行受理支取申请后,应在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经办银行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盖章。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到经办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无锡捞王 2024-05-22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武汉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凡在武汉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提取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工作。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由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直接办理,也可委托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以下简称“缴存银行”)办理。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情况之一,且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二手房的; (二)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赁住房,并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按照职工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计算);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武汉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凡在武汉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提取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工作。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由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直接办理,也可委托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以下简称“缴存银行”)办理。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情况之一,且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二手房的; (二)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赁住房,并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按照职工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计算);
meiguihualei 2024-05-13

热门问答

装修资讯

其他人还看了

页面运行时间: 0.14658308029175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