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表》;
(二)抵押双方当事人证明材料。其中,单位申请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申请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
(三)海域使用权抵押合同文本;
(四)《海域使用权证书》;
(五)海域使用权抵押价值评估资料,包括:
1、抵押当事人委托具有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报告;
2、抵押权人对海域使用权评估价值的认可证明;
(六)抵押期限内已足额缴纳的海域使用金缴款凭证;
(七)属于为他人担保抵押的,应提交抵押人、抵押权人和第三人三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担保合同;
(八)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委托他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九)其他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