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已经再婚,协议上写好了其中一套二的安置房归我母亲,百年之后由我继承。
不过到现在房子都没有上产权?
需要去公证处特别写个母亲遗嘱来保证我的权益吗,我想请问母亲百年后 我是不是有权继承这套房子,她的现任老公不能再以遗产来继承这套房子呢?还是其实离婚协议上面的已经能保证我的权益了我父母离婚的时候
如果我母亲想买这套房子,能否跟两个舅舅平分这套房子?我母亲对这套拆迁安置房有继承权吗,请问如果我母亲不同意他们能把房子卖掉吗,现在房子仍在外婆名字。现在我两个舅舅想把房子卖掉,等拿到拆迁安置房后外婆去世了外婆在世时老房子拆迁,我舅舅能拒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