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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经转商”攻略
根据《京国土房管住【2004】486号》规定,对社会公开销售或定向销售取得经济适用房产权的房屋满五年的(五年的界定是根据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填发日期),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具体程序:
第一步:办理网签。交易双方到住建委网签合同(住建委在兴政街建设大厦, 69263523),打印后双方签纸介合同。网签合同不收费,但复印证件资料1元1张,建议先行将所有证件复印3份,身份证复印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需要带齐:1、房产证 2、原购房合同 3、买卖双方身份证 4、买方户口本(已婚需要配偶身份证和户口本及结婚证)
第二步:交纳契税。拿着签好的合同去地税窗口交税(位于兴华大街3段15号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电话81296009),拿着开好的税票到大厅东侧的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税金(契税),然后拿着收据去大厅服务台复印1份,回到地税窗口领取税票。双方本人必须到场,如委托需要公证委托才行。
第三步:交纳综合地价款。回到住建委大厅服务台,领号办理综合地价款补缴单,咨询电话:69291324。然后到交通银行缴纳综合地价款,收款单位是大兴财政局。
第四步:房屋测绘,拿着旧房本到测绘窗口办理测绘手续,需要缴纳测绘费¥140.00元。
第五步:过户领证。拿着综合地价款收据回住建委换取发票,然后排号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本人签署N多文件及声明和询问笔录。备好¥85元现金,80的制证费,5元的印花税,交钱后领证。必须提供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7)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8)补交土地收益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