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备案满5年,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购房人可以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房,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限价商品住房作为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调控房地产市场,是适中的,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公布价格应为该限价商品住房楼盘的最高价,限价商品住房由政府成立的全资国有公司负责建设,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销售价格在预售时向社会公布。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自购房合同备案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简单理解限房价,定价原则按照比周边同类商品住房低20%-25%确定,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进行回购。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经济适用住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调节住房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限房价的基础上、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